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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1-01 08:57:08  来源:吉安市交通运输局


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局,局属各单位:

2017年12月31日8时40分,江西吉安长运有限公司吉安县长运分公司运营公交车(车牌号:赣D43688,线路:工业园西区--县城),在行驶途中发生自燃引起火灾,经司乘人员、消防官兵及时抢救。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,但充分暴露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漏洞,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,给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。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,市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举一反三,认真吸取“12.31”公交车火灾事故教训。各县(市、区)交通运输主管部门,要立即组织工作组,对运行的公交车辆,巡游出租车辆进行全面排查,对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,没有配齐灭火器、安全锤等安全设施的车辆一律责令停运检修,确保投入营运的车辆技术状况良好。春节临近,学生流、民工流叠加,即将迎来客流高峰,各单位要认真吸取“12.31”事故教训,举一反三,对客运班线车辆、汽车站、危险品运输车辆、客班船、渡口渡船、县乡公路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,坚决消除事故隐患,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。

2.提高认识,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。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,各行业管理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,深入企业、深入生产一线做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宣传和督查检查工作;交通运输企业要主动作为,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切实把“安全第一”摆在第一位。特别是要加强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,强化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。确保人、车(船)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平稳有序。

3.严格信息报送规定。“12.31”公交车发生火灾事故时间在报送中出现3个不同时间表述,信息报送极为不严肃,主管部门领导没有严把信息报送关,各单位报送信息务必做到及时、准确、统一。同时,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,于元月5日前报市局法规安监科(联系人:王岸生,联系电话:8938182,电子邮箱:fgajk8215911@163.com) 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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