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属各单位,局机关各科、室:
为掌握各单位、科室任务完成情况,经研究,决定对局属各单位、局机关各科室2017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(一)局属单位
市运管处、市港航处、市公路处。
(二)局机关科室
办公室、法安科、规建科、财审科、运管科。
二、考核时间
2018年1月上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。
三、考核内容及依据
(一)局属单位
《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<2017年局属单位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>的通知》(吉交发〔2017〕214号)。
(二)局机关科室
《吉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<2017年局机关各科室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办法>的通知》(吉交发〔2017〕246号)。
四、考核形式
市局组织考核组,由廖建洲同志任组长、江涛达同志任副组长,分两个小组进行考核。
第一小组:负责共同工作目标
成员:刘小琴,法规安监科1人,运输管理科1人。
第二小组:负责业务工作目标
成员:刘晖,规划建设科1人,财审统计科1人。
五、考核步骤
根据市委办、市政府办《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和规范年终检查考核活动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此次考核采取集中考核的办法,由各单位根据考核办法,将考核资料收集、分类、汇总。考核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:
1.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和单位自评材料,对考核内容逐项进行考核,提出得分理由和扣分原因;
2.考核组集体审核考核情况;
3.考核组提出考核意见,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。
六、具体要求
1.切实搞好自评。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,按照考核办法进行自评。
2.认真做好考核工作。考核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,按照考核办法公平、公正地评价局属各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。